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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师范学院2021-2022年度招标代理服务机构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10  文章来源:  点击率:


为进一步落实《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规范学校招标采购行为,提升采购质量,依法依规开展招标采购工作,现公开遴选2021-2022年度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天水师范学院2021-2022年度招标代理服务机构遴选;

项目编号:TSNUZB2021001

二、项目内容

2021-2022年度招标代理服务、项目咨询服务(主要包括:技术指标审核,招标文件编制、公告信息发布、开标评标组织、质疑投诉答复、招标档案整理移交等)

三、资格要求

1.代理机构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组织招标、评标的能力,有固定经营场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加盖鲜章: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代理机构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整改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代理机构方可参加本次遴选;

3.提供近三年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二维码可查),以及近3个月内企业正常缴纳税务和社保的证明材料;

4.与遴选相关的其他资质证明材料;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提供签章原件,其他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

四、业务能力要求

1.提供企业简介,内容包括企业的注册资金、办公场所面积、人员数量及构成、企业获得的荣誉等说明材料;

2.提供2019-2020年度企业招标代理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30项(业绩以表格形式列出,中标通知书为复印件);

3.提供针对我校的具体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拟派我校项目组人员基本情况(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

4.企业其它优势、特点或需要说明的情况。

五、投递遴选文件要求

(一)遴选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1.文件目录;

2. 资格要求及其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业务能力要求及其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其他需说明事项。

(二)遴选文件装订要求:

1.所有提供的资料均须内容完整、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

2.文件中出现的资质证明文件均需在文件递交时出示原件审核;

3.文件按“四、(一)”中顺序加页码装订,提供一套纸质材料并密封提交。

六、遴选公告期限、遴选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1.本项目公告期限:20201211日至20201216日。

2.遴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121817时。

3.地点:天水师范学院招标办(行政楼206室)。

4.递交遴选文件的同时查验需提供的原件,逾期不再受理。

七、综合评审

     学校招标办根据报名单位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后,组织人员对资格初审通过单位进行现场考查并进行综合评定。

八、本项目不收取任何费用.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遴选公告在天水师范学院招标信息网发(https://zbb.tsnu.edu.cn)。

十、遴选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0938-8360399


  2020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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